全年可任何時間遞交訓練資助申請表,審批時間:兩個月內。 *請最遲於活動舉行日前一個月申請(以總部收到申請表正本日期為準),逾期將不獲受理。 |
|||
申請者: |
第一期申請 |
第二期申請 |
第三期申請 |
報告提交截止日期 |
每年4月30日 |
每年8月31日 |
每年12月31日 |
審批報告 |
每年6月30日或以前 |
每年9月30日或以前 |
翌年2月28日或以前 |
資助發放 |
每年7月31日或以前 |
每年10月31日或以前 |
翌年3月31日或以前 |